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粗心老太汇错钱,巧用法律速追回

作者:朱祥勇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6-07-18 17:41 浏览量:1024

案例:201654日下午,一位年逾六旬的宋阿姨在我市农行某支行ATM机上操作卡对卡转账汇款业务时,因年龄较大、视力不清,错输了一位数字,导致将原本准备会给其家人的五万元款项错汇至陌生人卡中。宋阿姨发现错误时,已来不及更改,遂及时报警求助。警察出警后,因银行已下班,又因本案属于诈骗等犯罪行为导致,所以警方不能通过以刑事案件处理手段冻结对方银行卡,只能告知宋阿姨等明天银行上班以后再来银行处理。第二天,宋阿姨一早就来到银行,银行工作人员以同样理由告知宋阿姨,这件事情不属于刑事案件,无法冻结对方银行账户,但银行方面建议宋阿姨,立即委托律师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申请保全,银行方面可配合冻结对方银行账户。

宋阿姨听后,立即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,该所朱祥勇律师在听完宋阿姨的陈述后,认为本案情况紧急,不宜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途径处理,因为该程序较慢,而是应当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有关诉前保全的规定,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。法院工作人员在听取本案的来龙去脉后也认为,本案事情非常紧急,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,该款项随时可能被对方转走,遂立即出裁定,并到银行执行保全措施。因保全及时,该五万元款项已被法院冻结。

在知晓对方的联系方式后,宋阿姨满怀歉意给对方打去电话,详细说明了整个事件的过程。对方小伙也非常友善,专程从外地赶到常州,配合处理。短短数日后,经法院解除查封,小伙将五万元款项汇回至宋阿姨卡中,宋阿姨一家该对小伙乐于助人的优秀品格表示非常感谢,同时也感谢法院、银行、公安等方面在本案中给与的及时帮助。

何为诉前保全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: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,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,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、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。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,不提供担保的,裁定驳回申请。

上述案例中,如果代理律师当初没有选择诉前财产保全,而是按照一般的财产保全程序,从递交诉讼材料、申请立案到承办法官采取保全措施,一般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,在这个时间段内,对方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去处分这五万块钱。虽然说通过民事诉讼,法院最终也会判决对方返还五万元,但如果这个人是个老赖,或者是钱已经被他败光殆尽且无力偿还的话,这样一份判决也很可能是一纸空文了。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不当得利案件,是民事纠纷,但如果是遇到电信诈骗,这与本案又不一样了,因为那是属于刑事案件,老百姓还是要在第一时间内报警,并请求立即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

生活中其他不当得利的情形及应对措施:

1、找错零钱。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店家在找错零钱的情形,例如一件衣服180元,你付了200元,店家应该找零20元,如果店家不慎付了30元,那么对于你多拿的10元来讲,就属于不当得利。

2、多付借款。夫妻俩一同找朋友借款一万元,丈夫没多久已经把钱还清,但忘记跟妻子讲,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偿还一万元,那么对于该朋友来讲,多收的一万元就属于不当得利。

3、错养家畜。甲家的母羊跑到了隔壁乙家的圈里,在母羊生下几个小羊后,两家人才发现这一情况。对于乙家来讲,返还的不当得利不仅包括这只母羊,还包括母羊生下的小羊,小羊就属于上述法条中规定的“原物所生的孳息”。

建议措施:生活中不当得利的情形还有很多,在遇到类似问题时,不要慌张,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挽回自己的损失。很多小笔金额的情形是可以通过道德约束来化解的,例如不小心充错话费,可以与对方协商,请求对方返还错充金额,但遇到像本文所讲述的汇错五万元款项这一问题时,更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,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,否则时间长了,损失就无法挽回了,因为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只有两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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